在了半路上,我也值了。”
“不过如果能走到,还是走到的好,我就想死在那高原上,没有坟墓,没有墓碑,就让野狼把我吃了,也算能有点用。”
“如果能被老鹰吃了,那就最好了,让我长进它的肉里,变成它的翅膀最尖端的羽毛,真正体会一把飞翔的感觉……”
大叔絮絮叨叨的说着,不知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曹吾听。
曹吾安静的听着,只是心中,却有一种感觉在翻涌。
“让你见笑了。”大叔哈哈笑道:“你是我碰到第一个主动捎我的人,我脚力不行,都走了半个月了,才走到这,不敢多坐车,得多练脚力。”
曹吾心中忽然涌起一股冲动,他起身道:“叔你等一下。”
说罢,他跑到车后备箱里拿出了吉他,回到大叔跟前,笑道:“您请我吃东西,天高路远,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再见面,无以为报,我就给您唱首歌吧!”
“你还会唱歌呢?好啊!”
拨动琴弦,一段和弦伴着坡下的小溪流淌。
听着树丛间的鸟鸣,曹吾微笑开口。
“这是一首写在路上的歌,”
“主角是一名背包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