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两串。”
我冲他微微点了点头,神态之间有一点害羞。
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吃这类小吃的,既经济又实惠,还可以解馋,在我和徐明辉结婚初期,他也经常带我来这边一饱口福,后来我们有了女儿,徐明辉的工作也越来越忙,就很少光顾这类小吃街了。
再后来女儿大了些,徐明辉也有些时间了,可是当我提议来这种地方过过瘾时,徐明辉却断然否绝了,他总说这种路边小吃摊不太卫生,而且我们现在也算是混得可以的城市产阶级了,不差那几个钱,不应该沦落到去小吃街解馋的地步,如果想过过馋瘾,以我们当下的能力完全可以去一些上档次的西饭店,没必要屈居这些不入流的小吃摊位前面。
总之,为了这个问题我和徐明辉争论过好多回,每次当我兴致盎然地提出光顾小吃一条街时,他总找出如上种种理由来否定我的建议,如果我反驳,他就会抬出女儿跳跳来压我,说吃这种东西对女儿的成长健康不利云云。
几番争论下来,弄得我兴趣索然,也没什么兴趣再来了。
其实我一直觉得这种东西又不是经常吃,偶尔吃一回有什么不可?再说那种一家人徘徊在热闹喧哗的小吃街上那种感觉,让人觉得由衷的温馨和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