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还是在现实中都没有做过相应的准备。对末日的研究大多停留在宗教中,没有上升到科学高度。思想家们对人类社会的思考,大多着眼于现实层面,即使思考未来,也是局限于现实的直线延伸,很少考虑末日灾难这样的突变。所以,从启蒙时代思想家的经典著作,到今天学派纷繁的理论,对末日灾难下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伦理和文化的研究都很少见。
在现实层面,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涉及末日灾难,这显然是人类宪政体系中的一项重大缺失。我曾经与一位学者讨论过这个问题,他认为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对于灾难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架构。这位学者其实没有注意到局部灾难与文明灾难和末日灾难的区别,最大的区别是:局部灾难发生时存在外部的救援力量,而且这种救援力量一般都很强大,往往是整个社会集中力量救援只占国土一小部分的灾难地区和人群。但对于文明灾难和末日灾难,人类世界整体同时处于灾难中,外部救援力量根本不存在。这时,现有的法律和道德体系将无法适用。对于末日灾难,在法律和道德上的核心问题是:如果集中全部社会资源只能使少数或一部分人幸存,该怎么办?迄今为止,现代的法律和伦理体系对这个问题一直模糊不清。不可否认,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