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熟悉,但是她能力强,又是工作狂,很快便整理出头绪。
    所以当她将海外版各个国家的出版事宜都敲定之后,回过头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帮如玉姑娘与晋江方面重新谈合约。
    说实话,但如玉个人之前并没有太在意与晋江的合约,尤其是除了文章连载分成之外的部分。她一来并不重钱,二来也没有太多心思去理会。
    不过许芬妮作为一个助理,就必须帮她考虑得更全面细致。
    就算但如玉与火因和许多晋江编辑的关系再好,许芬妮却不能不帮助她重新审视最初与晋江签下的合约。
    在商言商,公事公办。按照许芬妮的意思,如今但如玉的作品在实体出版方向上的发展无可限量,将来可能还有极其客观的影视改编收入。
    而当初与晋江签合同时,草率签下的分成条款,对于但如玉来讲并不算公平。如果说国内实体方面,晋江对但如玉多有助益,那么海外出版和将来的影视改编晋江就完全没有帮上忙。
    坐享抽成虽然是出版行业的一个惯例,但是如果细究,总让人觉得不那么愉快。
    况且,经过许芬妮的调查和研究发现最早的晋江合约其实问题不少,如果细究,但如玉并不一定讨不到便宜。
    而一旦确定了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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