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保存好,打开邮箱发给宋瑾之后才勉强又一次打开了论坛。
这时候这个照片事件又出现的第二个小*,那就是有人发了新帖说这个女生是他女朋友之类的,和宋瑾也只是普通师生关系,让他们不要妄加揣测。
程洛宁第一反应是认错了,叹了口气,刚想给马卉解释的时候,马卉忽然打断了她的话,“周逸清?程洛宁你什么时候找了个隔壁q大的男朋友?我怎么不知道啊?……诶!还是高中就跟你认识的人?”
程洛宁:“……”
说真的要不是马卉忽然说起这个名字,程洛宁都快把他给忘了——本来就不是很熟,也不是一个学校的,要说见面也不过见过一个手可以数出来的次数。要不是对方吵吵嚷嚷要追她搞得整个区都知道了,后来又称因为她所以要复读一年的话,她是完全不能记得这个人的。
倒不是高傲、目中无人之类的心理作祟,而是单纯的不相信什么喜欢、爱啊之类的词汇,反正只是被她的颜所倾倒的人生过客罢了,也没有什么记住的必要。
但是程洛宁没想到的是,这个男生居然真的去复读了,而且还考到了隔壁的q大——从某种角度来说,q大应该是排名比b大更加高的学校。这个周逸清做了这么久的富二代,但努力了一年就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