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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四种方案都会由哔哩哔哩获得LOL的国服代理权,并且会拥有国服的独立更改权,并且还都会排专人前往美国拳头公司的总部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
麦克斯在看完这四种解决方案之后,陷入了沉思。
第一种和第四种不可取。
他来拉投资,可不是为了给人打工的,更不是为了养米虫的。
三百万美元虽然不少,但任何资金都是金字塔模式的。
越高,收益才越高。
低于某个标准之后,再多也没用。
那么就剩下了第二种和第三种。
严格来说,第三种的条件要更好一些。
不但钱并不是太少,权利也只是建议权。
但事情不能这么看。
第二种虽然苛刻了一些,更是拥有否决权,但股份只有百分之二十,只比第三种高5%,却多了三百万美金!
然后最终否决权虽然看似很厉害,但……
他们是美国网游公司,而不是华夏。
到时候就算真的哔哩哔哩派专人前往拳头监督,也可以用各种方式蒙混过去。
可建议权却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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