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娜,今年十九岁,快二十。东唐本地人,一年前,父亲因杀人罪被捕,一审死刑,三个月前二审维持死刑……按照东唐法律,可以进行申诉,只要能找到新的理由,死刑犯距离死刑还有相当的一段路要走。”
东唐每一桩死刑案从宣判到执行的平均时间为七年。不过有个前提,那就是需要钱。以极穷的人来说,一审,二审,终审(东唐,三审,最高法)的律师都是法援律师,审理结束后,法援律师工作就结束了。接下去,要么死刑犯自己找理由申诉,赌运气求延长羁押期。要么找律师,找比较专业点的律师进行申诉,以延长羁押期。
徐娜父亲一审是高级法,二审是最高法,所以二审就是终审。其生命进入了倒计时,在这期间,如果东唐所在国家的法务大臣,相当于高岩的司法部长签字,那徐父会很快被执行死刑。在法务大臣签字之前,徐父提出申诉,如果是在一审和二审中没有出现过的新线索,新证据,有关部门判断后就会暂时中止死刑签字手续,重新就这条线索进行调查和取证。
曹云道:“找我这样律师申诉,徐娜肯定烧不起这钱。这小姑娘很聪明,找我风险委托,我没法翻案就没法收钱。”
云隐:“你要不要把人家想的那么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