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想到了一个不在场证据,也就是包租婆。案发当天,他偷钱,结果被王侠发现,双方发生争执,不知道什么原因,恼火之下就把王侠杀了。请注意,徐父第一次坐牢,是入室盗窃伤人。第二次坐牢,入室盗窃携带凶器。也就是说,徐父是有伤人的心理准备的。”
曹云:“徐父想法,偷钱之后,警察很快会找上门,他会把钱藏起来。警察不至于为了三万块全面搜查,拿人拿赃,他只要能扛住讯问,加上包租婆作证,没有问题。风声过后,把钱拿出来,加上自己日常有收入,很容易洗白。”
曹云:“徐父在杀人后估计也慌了,钱肯定不敢要,但是又不能不拿。处理纸币有很多办法,懒一点扔垃圾桶,现在收垃圾根本不会看里面有什么,一桶直接倒到车内去。最细节是凶器,凶器竟然留在现场了。杀人和偷钱是完全不同概念,导致他杀人后没有时间去蹲守包租婆,让他准备好的不在场证据无法拿到台面上来。”
高山杏疑问:“你前面说徐父有伤人准备心态,杀人又凶狠,又处理钱,怎么会把凶器留在现场?”
曹云道:“这把刀跑不掉,徐父案发前去过王家鱼汤,王侠死于杀鱼刀,警方肯定会征缴徐父的杀鱼刀。这把刀很特殊,大部分鱼贩用的是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