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自己那个什么鬼律师。
曹云并非没有依据,烈焰内审时竹说明过烈焰的结构。核心三人加两个凯子,没事凯子掏钱,有事凯子顶罪。客观实质来说,王传确实是被烈焰坑的受害者。
十几秒的安静后,法官道:“王传已经在认罪书上签字。”
曹云道:“王传签字他认罪是他的事,我们要寻找的是事实。王传到了现在还认为自己是罪有应得,却不知道三法官两凯子是烈焰法庭标配。凯子是什么?没事投资,有事顶罪。试问烈焰真的没有追求吗?烈焰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原烈焰部分,明显的冲击和干涉司法公正。第二部分,他们减轻了犯罪程度,甚至开始玩起了真人秀,目的是什么?是敛财。在打开了烈焰名气之后,他们就开始利用烈焰来盈利。王传就是他们盯上最大的凯子。”
曹云:“区分是否诈骗,首先要计算下王传加入烈焰后烈焰活动的开销,烈焰的开销根据我的估算大约是五百万美元,烈焰却要求王传汇款了四千万美元。第二部分,王传是否在烈焰法庭工作中盈利,盈利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资产盈利,显然没有。第二部分是心理成就感盈利,刚才我说,王传只是个空壳,连在法庭上发言的权利都没有,所以根本不存在心理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