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回答:“因为我高兴。”
九尾一愣:“你高兴认罪?”
犯壹点头:“没错。”
九尾问:“那你为什么在法庭上又不认罪?”
犯壹回答:“因为我高兴。”
这……这什么鬼啊!九尾第一次遇见这么庭辩的台词,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说。
九尾问:“你知道认罪书是庭审重要证据吗?”
曹云抢答:“检控官你知道被告当庭否认罪行,也是重要证据吗?”
桑尼拍案:“喂,你这么辩护是不是太离谱了?我做法官的都看不下去。”
妈蛋!曹云和蔼对桑尼道:“整理东唐十年的刑案,我发现有很多案件是被告认罪,但是最终认定被告无罪的案例。其中以东黑和交通事故居多,简单点说,就是顶罪,为他人顶罪。所以我怀疑犯壹在为他人顶罪,所以才会写下认罪书。”
曹云也难,不能把越传坑了,但是也不能把自己正义的小火苗给灭了。
曹云这么说,检方和法官都无法反驳。毕竟类似的情况是有的,而且不算罕见。
曹云道:“我建议我们暂时放开认罪书,也暂时不追究被告为谁顶罪。我们先弄清楚被告有没有杀害李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