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十倍的钱。
有此我们也可以逆推,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行业第一可能只肯为了比第二名使用效果好5%,多付出50%的成本,因为他做得好那么一丁点,带来的好处也只有一倍,他再多花就亏了。
可是,进入互联网时代呢?也许第一名肯为了比第二名好5%,付出两倍、三倍的成本,因为他的收益会比第二名多五倍、十倍。
我虽然不从事科技行业,但我看得懂科技行业对各行各业的影响,未来几年,是谁肯为争夺第一下血本,谁就能赢的时代。第二名就只能喝汤,第三名以下就该去死——
你们或许没有听说过互联网,但你们应该听说过一个叫迪拜的中东城邦吧,他们的统治者,在这一点上,观点倒是与我暗合。不信,你们可以去了解一下他们搞旅游业的思路。
所以,你们那些蝇营狗苟用历史案例算我盈亏的财务,不过是井底之蛙。今天这些商业干货,要不是我们有交情,我还懒得跟你们说呢。我其实根本不在乎哪儿买船,只是不想多费一番手脚,想给合作愉快的切里雪夫先生卖个人情罢了。要是你们非得逼得我再去折腾换汇票、增加财务成本,我就不找你们了。”
“第三名就该死?这不可能,你这是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