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创业者是天天在努力的。
就凭这里面的信息不对称,在把创业者逼急了的情况下,足以给创业者充分的机会多写一款毫不侵权、但功能完全一样的新产品,把自己家的旧产品废了、然后把用户量转移到新产品去。”
顾鲲这番话,着实轰开了一个脑洞的新世界。
就像历史上,为什么2008年前后,另一位小马哥的腾云公司的股价,停滞了一两年不涨——因为当时业界都怀疑,小马哥希望弄一家新壳子的公司,搞一个叫微信的东西,把QQ的用户群都迁移过去,然后把QQ废掉。
那样的话,MIH之类的腾云大股东的利益,就会被甩开了,他们只能守着一个过气的壳子吃屁。
只是后来证明了上述猜测只是谣言,微信并没有在QQ之外另行拆壳独立运营,而是继续放在了腾云的旧壳子里,腾云的股价才继续飞涨。
所以说,这个行业就不能打那种吧创始人团队的利益榨干的主意。公司是人家在运营,人家要转移“注册用户量”,股东是没有办法用法律手段阻止的。
股东只能选择跟创始人搞好关系。
只有一种情况除外。
那就是“注册用户量”的增长,本身就是靠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