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究一个采储比,不是呼啦一下子就能全挖上来的。所以躺在地下待开发的期权,跟实打实已经真金白银拿到手的现钱相比,价值量肯定是要打个折扣的。
世界上大多数土地永久产权、矿藏开采权不设时间期限的国家,采储比都在70到90之间,也就是说一个矿或者油田,都会采上七八十年才能挖完,。
样的话对于开采设施的成本投入综合算下来是最经济的,不至于出现“造的设备和规划的设施还没用够年限,矿就挖完了,还没彻底折旧的设施也报废了”的问题。
只有华夏等极少数国家的矿主,煤老板们,普遍用的是“35倍采储比”的规划,拿到手的矿要穷凶极恶35年挖干净。但这在成本上是非常不划算的,重复建设和折旧不充分的浪费极为严重。
华夏人之所以这么干,不是基于技术原因考虑,纯粹是因为法律和政策。因为华夏的矿藏和土地是国有的,煤老板只能得到最多30几年的承包权。
加上煤老板总是担心政策变化、夜长梦多招仇恨之类的不确定因素,所以哪怕重复建设粗放扩张疯狂浪费,也要确保30年内把承包到的矿彻底挖干净,最好承包到期后一根毛都不给后人留下。
而兰方油田显然不能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