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啸云在结案陈词上一如既往的有理有据:
上述种种证据显示本案诉争的房产系家庭共有财产。在若干问题处理意见中也已事实清楚的列出……
按理说这种审判是不对外的,不过孟繁花依旧通过律师的关系听了这场审判。
她熟背《婚姻法》,知道龙啸云肯定严防死守,财产分割中,若干意见的第四小点,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以及第六小点,虽是婚前财产,但双方共同使用,且价值较大超过8年的财产处理方案。
果不其然,龙啸云掐着这两条。
而卓珊的律师早有准备,或者说孟繁花早就告诉过卓珊。
对于这两条的不适用。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孟繁花早就胸有成竹,本就是打在了邱晓的七寸,在虞姬放弃他的时候给他致命一击。
所以结果是可预见的。
只不过没想到龙啸云居然还肯挺身而出。
并不像龙啸云的作风。
邱晓的星途是毁了,不过卓珊的星途还长着呢。
最后,卓珊算是大度,分了邱晓一处房产,不到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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