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都没有骂他,因为他刚才纹丝不动在车头的样子,真的很帅。连林瑟瑟都屏住了呼吸。
没有人不怕死,可他就能这么酷!
厉炜霆丢掉自行车,霸气纵横的朝车门走来。他没有一字一词,司机大叔便像被震慑,了一般,手一颤就打开了车门。
厉炜霆毫不迟疑的抬腿上车。
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接触公交车。他脚上的皮鞋,擦得铮亮,不染一丝尘埃。
但此时无论他多么高贵,车里都已没有多余的地方供他耀武扬威,因为实在是太挤了,门口挤满了人,他险些上不来车。
而且汗臭味杂陈,厉炜霆厌弃的皱了眉头。
他的女人每天都在这些肮脏的气味中回家?
看来他对她还不够体贴入微,忽略了这点,让她受这样的苦。她和他同居之后,他一定每天接送她上下班。
他的女人得娇养着。
全车的人都盯着厉炜霆,只有林瑟瑟把头埋得低低的。
她害怕别人知道这个男人追公车是因为她,她从来都不喜欢成为焦点。可这个男人,总是能出人意料的让她成为焦点。
谁叫他本身就是一个闪光点,无形之中就能聚集人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