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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好了?”
“吃好了。”
姨这才点点头,
打开件袋,
抽出一叠件,及一支笔,放在她面前,
“你还是逐字看看,这是你和鸾青的离婚协议书,以及法院最后判决的结果,如果没有异议,就可以签字了。”
曼丽吃惊地看着这叠件,这……这也太快了吧!
确实很快,
曼丽拿起来,也注意到每页的落款日期,如假包换的“今日”!要知道,“今日”可才开始!……
曼丽翻看着,听姨的话认真读了下,
前面倒没什么,协议拟得也很公平,他们的“婚姻关系”始终几乎就维持在“件关系”上,双方都没有什么“重大损失”,也不存在“财产分割”,很平和的分手,解除“婚姻关系”即可。
不过法院判决书有一条写得十分明确,叫曼丽看了也不解,判决书明确写道:至婚姻解除之日开始,彭鸾青不得再私下接触曼丽,禁止彭鸾青故意在距离曼丽50米内活动。……这,这相当于是一条强制“人身安全保护令”了!……曼丽只是觉得这一条是否也太“言过其实”,她本来就再与鸾青不会有任何往来了,加了这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