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色你妈比,老子真肚子饿了!”骂得越丑说明此时心情越好。
去吃猪爪,两人对着啃,嘴巴油溜儿,还嘻嘻哈哈,十分过瘾!
子牛是像长胖了点,不过一脸胶原蛋白,咋样肥都是肉乎乎嫩腻的丰艳感,喜气个死人!
每一次大嚼猪手,她总会心怀侥幸地想:如果孟子当年一不小心把“舍鱼而取熊掌”写成“舍鱼而取猪爪”,搞乱了国人的生死义利观不算,更为严重的是,今天,我们要到哪里才能找到如此廉价的至高享受呢?
猪肉的美味自不消说,猪爪更胜在胶质的丰富及其筋、骨、肉的错综复杂性,吃起来与熊掌无异。除了物以稀为贵之外,胶质的丰富,几乎是一切矜贵食物的共同特征,如鲍参翅肚之类。就“爪”而言,猪爪、鸡爪、鸭掌,味道亦不输熊掌,无非是一团腆润肥厚的胶质。据开化之后的食人族回忆,一个人全身上下,就数手上的肉最好吃,每有斩获,必献与酋长御用。
他两儿吃的是粤菜的代表作“白云猪手”和“南乳花生焖猪手”。广东人善做猪爪,可能与其对猪的这个部分怀有足够的尊重有关。粤语将猪爪称作“猪手”而没有“牛手”、“羊手”,并非是他们只吃猪的前爪,而是体现了一种把猪视为直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