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同的是,陈哲是个心狠手辣的混混。而倾慕思嘉的那个男生,却是个戴着厚厚眼镜片儿,长得比我还瘦小的一个书呆子。
你配不上沈思嘉,他来找我时,见面第一句话就是这样说的。
崇树在一边捂嘴笑,然后看着我。
我心中有些气,脸上却挤着笑。
小朋友,你多大了?我问。
我跟沈思嘉是同年的,比你合适。他推了推眼镜说。
思嘉读书早,比我小一岁多,跟我不同年。等等,他怎么知道思嘉哪年的?
于是我问他。
我打听来的,我喜欢她很久了。他回答。
我又问他,你喜欢我媳妇儿什么?
请注意你的用词,法理上来讲,你现在跟她没有任何关系。你们只是在谈朋友,并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她不是你媳妇儿,只是你的女朋友而已。他语气坚定。
靠,还跟我讲上法了。这家伙看起来不卑不亢,有些棘手。
崇树在一边看不下去了,那你知道人家是男女朋友,你还来找她干嘛?
爱情没有对错,她喜欢他没错,我喜欢她也没错。但我要表明我的态度。虽然这不符合我国传统的道德,但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