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
不得不佩服枫哥的沉稳和老练。
要知道,五年前接受这样的挑战的时候,他才十三岁而已。
我十三岁的时候,还是被人欺负了只能哭着鼻子回家的小屁孩。而同时期的枫哥却早已经要开始面对人生的抉择了。
所以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要走的路的。更多的时候,我们被逼无奈走在一条自己一开始并不想走的路上。我们能够选择的,只是如何走下去而已。
而枫哥却是走得如此坚定。
糟糕,这样的枫哥实在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好像又有些热血沸腾了。
热血沸腾的还有崇树。
如果不是我们几个大力反对,他都准备要从E市辍学回来跟着枫哥混了。
为什么三哥龙哥他们可以,我就不可以呢?崇树有些不满意的问。
枫哥看着崇树,然后又看了看我和屁神,颇有些严肃的说道:
你们一定要记住,不到万不得已,坚决不许踏上这条路。我和老三阿龙没得选,而你们有得选,知道吗?
我不知道崇树有没有听进去枫哥的话。
聚会结束出来时那家伙有些萎靡,只跟我说明天找我,就匆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