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名成员认为,十五年的合约差不多就是终生合约了,现在他们还有七年的合约没有履行完毕,这对于一名偶像艺人来说,无疑是漫长的。所以,金在、朴有仟和金俊秀三名成员希望公司可以缩短合约年限,但可惜的是,这个问题牵扯过多,公司不愿意妥协,导致金在等三名成员和公司有些不愉快。公司矛盾的“真相”,也是金在等三名成员和郑允浩、沈昌珉两名成员那段时间关系疏远的“真相”。
在这份声明之,提及了李准奕的关键作用,在李准奕的穿针引线之下,“奕家族”才出面签下东方神起,公司也是因为“是李准奕,所以才愿意谈”的,最后达成了这笔交易。
最后,包括违约金、版权费等在内,公司以一百亿韩元的价格把东方神起转到了“奕家族”名下。同时,合约年限改成了三年,“奕家族”的官方声明承诺,东方神起三年内不会解散,当然他们也希望五年之后,还是有歌迷愿意看到东方神起再继续走下去,那么三年之后,“奕家族”也愿意继续提供一份新的合约给东方神起。
知道事情真实经过的人,看到这份声明,也无话可说,里面半真半假的,十分有说服力,让人没有强力反驳的证据。
在新闻发布会上,郑允浩作为代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