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作为一种影响力巨大的商品,其实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一套适合本国国情的内容管理办法。
比如美利坚采用的是业内组织的评级,虽说没有的评级,理论上也可以在院线公映,但实际上没有任何一家院线会接纳没有评级的电影上映
香江则有依据电影检查条例分类的级管理制度
东瀛,南韩也有属于自己的,明确的划分细则
而天朝则是另一种情况。
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期,电影制作这一门类就已经进入了民营公司的经营范围。2001年最高管理部门就颁发了电影管理条例,但直到2006年4月的时候,第一部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才开始制定,并在当年6月正式实行。
如果从正式官方的角度来说,直到这个时候,所有的影视制作公司在制作拍摄电影的时候,直到这个时候才算是有了一份可以量化执行的标准。
然而,这份标准在实际操作执行过程中,其实并没什么卵用
因为华语词汇了可解释的地方实在太多,这份所谓的管理规定里面有太多的条款又语焉不详,再加上发布这份东西的又是广电总部,而负责对电影进行审查的电影审查委员会里面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