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最近也不在,你又要上班,没办法照顾好它,不如让我先带回去养几天吧,等老洲回来,我再悄悄的把它送回来。”
“好啊。”我对乔曼说道:“‘布布’要是愿意跟你走,我没意见。”
乔曼很自信的说道:“那我就带它回去了,过几天把它送来。”
我当时心里在想,如果“布布”真的那么好带走,它早就被人用根香肠骗去狗肉馆被吃了,别看它是个土狗,我发现土狗的智商都很高,可能是长期混迹街头,已经尝尽人情冷暖,所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浏览够也能长智商了!
但是让我不淡定的是,乔曼召唤“布布”跟她走的时候,这只狗竟然摇晃着尾巴就走了,走了几步还回头看看我,那眼神仿佛在说:别担心我,我会回来了。
哎呀我操!这是什么情况?
后来我算想明白了一点,乔曼已经肯定来过古镇,肯定知道“布布”长期混迹在老洲的酒啊,爱屋及乌,所以她给“布布”买过吃的,“布布”记得乔曼,所以才会愿意跟乔曼走。
我还能说什么呢?
第一次独自一人在酒吧过夜,临睡前要做的事还真不少,检查各个窗子是否关严实了,后门外面水池边的灯都要收回来,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