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身体呈抛物线飞出去的刹那间,他意识格外清醒,电光火石之间想到了爸妈,想到了女友,甚至还在想,赔偿金应该够付首付了吧……
然后便陷入了永恒的黑暗中。
当他醒来后,发现自己来到了北宋末年。
按照爽文模式,他应该重生在王侯将相官宦之家,又或者地主豪强名流士绅家里,再不济起码也是个有功名在身的秀才,没事抄抄诗,搞搞发明,偶尔再发表一下键政,让微服出巡的当权者惊为天人。
随后委于重任,挽大厦于将倾,扶狂澜于既倒。
拳打金国,脚踢西夏,痛扁交趾。
封王拜相,成就不世伟业!
然而现实是,他附身在了一个军户子弟身上。
老娘刚刚给他娶了个媳妇,还没有来得及洞房,那边北宋朝廷下发命令,金兵南下,紧急征调他们村子里十几个军户子弟。
尽管万般不愿意,可是面对押监和一干属下明晃晃的刀刃,他根本没有选择,拿着一柄父亲遗留下来的破旧斩马刀便上路了。
在军营里,他第一次近距离看到了军马长什么样子。
跟前世见过的那些用来拍照的马根本不可同日而语,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