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来看,这是很圆满的事,可喜可贺的事!但至少目前为止,这事还没有尘埃落定,还不是庆祝的时候,换句话说,心里的这块石头还没落地,太过于服从他们的安排,无异于自动放弃尊严,反会被他们小看的。
其二,我心里比谁都清楚,之所以能有目前的这个结果,绝对不是我们的能耐,而是完全应该归功于我们有一个十人团,外加的条件是,他们依然半信半疑把我当成了隐藏在某个企业背后的《人民日报》的记者。他们想赶快把这个所谓的企业的债务了结,把我赶走,或者说是想看看我是否可以因此而离开。
而我,作为十人团的讨债领袖,哪里敢因为我所代表的企业讨到了钱就可以置大家于不顾?如果我们大张旗鼓地坐着警车被警察送回宾馆,被别的人看见了会怎么看待我们?他们一定会认为我是被公安局收买了,一定会认为我此前的一切都是自私自利的行为,一定会觉得我这个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
我当然不是这样的人!
从公安局走出来,我和歩科长发生了很大的分歧——此行以来第一次最大的分歧。
歩科长认为,公安局已经帮我们要回了一百万,这是天大的喜讯,应该首先把这一好消息告诉厂领导!三天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