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它的文字本意,而是它的出处。那句话来自于一枚清代西藏噶丹颇章地方政权时期著名的紫檀木佛掌印章之上,印章价值连城,该文字也因而传遍全世界。
林轩记得,文字就是以古藏语文字镌刻在印章正中,即佛掌的掌心之内,曾被称为“掌纹上的天书”,幸而被尼泊尔天龙寺古藏语专家拔模图嘉翻译过来。
据史料记载,公元7世纪,吐蕃统一西藏高原后,管理占领地区的广大属部,调兵遣将,发号施令,都需要印信作为凭证。公元752年,吐蕃册封南诏为“赞普钟南国大诏”,并“赐为兄弟之国”。命南诏王阁罗风为赞普钟,号曰“东帝”,赐以金印。吐蕃在统治南诏期间,还陆续赐有不少印章。公元778年,阁罗凤死,其孙异牟寻嗣位。唐贞元十年(785年),异牟寻归顺唐朝时,一次就献出“吐蕃印八纽”。
吐蕃时期古印的使用,在敦煌的古藏文文献中得到了证实。据英国人斯坦因著《路经楼兰》载:“在许多文纸、文书上发现盖着红色的官印”另外,还在新疆出土的藏文木牍368和369号上也有“命令上盖有印章”的记载。
吐蕃印章与中原印章的功用是相同的,都是从调兵遣将的“虎符”演化而来。但是,佛掌印章与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