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之歌》,是要拿出去做精品的。
版权肯定是要抓在自己手中,卖是不可能卖的,顶多联合开发。
但是以目前国内的影视产业,单独交给国内的公司去做,是不可能拿到自己想要的效果的。而国外的那些特效团队,因为各种原因暂时接触的话,有些划不来。
所以,林宝和郑蓉的决定就是,暂时先不要想什么开发的事情。反正版权在自己手里面,又不会过期,慢慢等合适的机会。
当然,如果有合适的机会,林宝自然也不会忽视。
之前,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的开发,他和汤姆·汉克斯有过一个赌。
虽然说,林宝不可能因为这一个赌,就着急着找一个团队来凑活做这部剧制,但是,他也不会过于谨慎。
他对于自己这个故事,以及它可能带来的效益,是有一个非常乐观的预估的。
每集七百万美金的制作费用,依旧是他的底线,而且,还只是一个底线。
三年之期的赌约,已经过去了快三分之一,林宝也是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不管是他自己对自己的这个故事有信心,也是从工作室,从创造效益的出发,更是想要帮助国人,帮助国内的影视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