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没想到,短短的几天时间,自己就从一个土里土气的穷小子,摇身一变,竟成了拥有近五百万巨资的小资!
林枫掰着手指头算了算,贺兰欣一百万,许晴两百万,郑国强一百五十万,加起来就是四百五十万了,再加上自己之前赚的钱,除去给紫萱的打赏花销,总共又五百万多万了!
而且许晴还承诺欠自己三百万,那么加起来自己有八百万多了,距离成为千万富翁的目标,已经很接近了……
我勒个去,老林家祖祖辈辈,可能都没出过这么有钱的人吧?
林枫真想对着镜子给自己磕头,我真是太崇拜自己了!
不过,林枫对于许晴承诺的那三百万,心里并不踏实。能够拿到手的三块钱,好歹比空口承诺的三百万,要实惠的多……
“我真的能有千万身家吗?等我有了一千万之后,我又该干点什么呢?”
林枫走在路上,突然看到身边有一排高档的服装店,心里顿时就升起了一股购物欲。
就像某位哲人说的,商店本身不吸引人,它吸引的是人口袋里的钱。一旦你口袋里没钱了,就好像是磁石失去了一个极,再也形成不了吸引你的磁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