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有些嘚瑟。
当初的合同,可都是他起草的。
这些干部们的想法,他都是算到了,并且提前做了规划。
乐视彩电厂,他并没有单独拿股权,柯尔特跟郑天佑两人专门成立的公司里,他有三分之一的股份;大队控股的股份,他占44%。
也就是港商的48%股份,他有18%;大队的29%股份,刘大队长个人拥有12.76%。
加起来,彩电厂的股份,刘春来一个人拥有30.76%。
没有绝对控股权,但是刘春来绝对是第一大股东。
他并不愿意把股份分散太多。
到时候,董事会内部一旦有了分歧,就不好管理了。
他的股份,加上柯尔特跟郑天佑两人的,就能达到绝对控股;同时,一旦柯尔特跟郑天佑两人有想法,刘春来的股份加上大队的、蓬县的,也能做到绝对控股!
贷款,他不愿意。
向外界招股,刘大队长更不同意。
他还想持有更多股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