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食货志》是阐述汉代三农问题及国家财政手段的大文章。食货的定义是:“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二者,生民之本,兴自神农之世。”
今天有一个时尚词,叫新农村建设。《食货志》里讲的,是中国的老农村建设。以前的史官,是记录国家历史的官员,也是给国家做顶层设计的行家。在《食货志》里,班固规划了一个村庄蓝图:
八户人家,井田一方,九百亩为一村落。每户“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八户人家各拥有两处屋所,农忙时田野里一处,秋收后邑里一处。“在野曰庐,在邑曰里。”“春令民毕出在野,冬则毕入于邑。”每户受十亩公田,是预防邻里纠纷。谁家房基地宽了,谁家的庄稼爬到别人地里去了,这一类的隐怨可免除。“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
以前的百姓不叫公民,叫子民,皇帝是家长,老有所养,少有所教是国家义务。“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七十以上,上所养也;十岁以下,上所长也;十一以上,上所强也。”人到七十古来稀,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国家要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