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可热恋,甚至闪婚。
但你有没有想过,跟你征婚就一定是人呢?
我一直觉的我哥们死的有些冤,他的婚房在六楼,我们是从大门进去的,新娘却不翼而飞,凭空消失了,这不怪的很吗?
当然,破案的事情,都是警察负责的,也轮不到我来管。
要说人死如灯灭,我很快从哥们的惨案中走了出来,他死前留下的那句不要征婚,也被健忘的我抛到了脑后,倒是那不翼而飞的妖娆新娘时不时会从我脑海里蹦出来,勾的我心痒痒。
在我看来,哥们是赤裸肾亏而死,这至少证明,他应该一亲芳泽了,像他这种色中恶鬼,虽死而无恨了。
但我没想到的是,健忘不仅仅是种病,有时候还会要人命。
因为,我征婚相亲了!
在这之前,我打死也不相信这事会来的这么快。
结婚对于别人来说,或许是人生一大快事,但对于我这种人来说,简直就是地狱。
我叫沈浩,“无业良民”,爱好泡吧、泡妞,但凡跟炮有关的我都喜欢。
整个三号胡同,谁都知道,我是出了名的情场浪子,祸害少女专业户,交过的女友都够组成一个加强连了。
眼看着我马上就二十七了,我倒是潇洒,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