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应该说是炫彩!
他用积蓄买了一把吉他,请不起老师上课,就对着买来的书本自学。
白天工地干活,晚上就在荒凉的工地上自弹自唱。
甚至,有时候会坐在刚搭建起来的几十层高楼上,对着那仿佛伸手可及的月亮,放声的唱出心中所有的郁闷和抱负。
跌跌撞撞的学会了吉他和唱歌,唐中钧第一次走进酒吧,询问老板是否要驻唱歌手。
为了更像歌手一点,唐中钧很心疼的将新买的牛仔裤剪了好几个破洞出来。
很幸运!
他问的第一家酒吧,恰好有个歌手北上音乐学院求学了,所以,老板让他唱一首听听看。
“你知道么?许炎!那一首歌,我几乎是颤抖着唱下来的。第一次,我是有观众的。你知道么?当时我在想,哪怕不给我钱,只要每天晚上让我过来唱歌,我都是愿意的。”
重新说起这尘封的往事,突然唐中钧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酸楚。
怎么觉得,还是那个时候的感觉好呢?
现在的自己,拥有着如此优越的物质生活,却完全失去了当初的那一份激情了。
“老板要了我,唱一晚上100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