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说道:“首先,布丁科技拥有行政决议权,占比100%,各部门负责人及特约顾问等公司管理层共计占比70%,我本人占比30%,遇到公司重大决议,投票决定,超50%以上才可执行,但我本人拥有一票否决权!”
“其次,布丁科技拥有分红权,占比100%,随着公司运营发展,三年后我本人保留分红权不得高于30%,5年后我本人保留分红权不得高于15%,10年后我本人保留分红权不得高于5%!,其余所有分红权,将按照所有人对公司做出的贡献由行政决议会议分配!”
“最后,公司内部不设立股东会,最高管理层为行政决议会议,以上两项权益,皆由公司行政决议会议决定分配,所有人无权转让售卖!”
上辈子吕小布按部就班的经营企业,早已发现了很多法律规定对于公司管理不利的地方,这辈子心之所向的搞出了布丁家,当然不能让自己的心血被所谓的法规所摧毁,自己必须尽可能的重新创造一份最适用于自己公司的,且不和法律法规冲突的办法,因此吕小布才会如此的制度先行宣布!
这两项权益执行后,根据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所有人都可以拥有很高的分红权,但如果证实管理能力不足,那此人也不会享有任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