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车,晚上吃完饭没事干搬个小马扎买上两包瓜子坐在爵色门口看就行了。
在爵色看场子的人叫胡咬金,无论身材还是笑容都像极了袒胸露乳的弥勒佛,沈游记得乔无病给他的信封里有这个人的资料,是曾虎在地下世界里的一把尖刀,属于用的很顺手的那一类走狗。
看上去笑呵呵的一脸的温良恭俭让,只是只有熟悉的人才知道这是一个嗜血不眨眼的混世魔王类的人物。年轻的时候入狱两次,原本第二次是死路一条,却没想到遇到了苦苦寻觅人才的曾大少。
曾大少费了点力气就将他换了出来,弄进去一个估计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爹妈在哪里的流浪汉,从那以后胡咬金就跟在了曾虎的身侧。
做一些曾虎不方便做或者不愿做的事情。
当然,明着的身份他是爵色酒吧的老板,余外聘请了一个经济学专业毕业的女学生做经理,自己替女学生给他爹妈养老,那女学生便开始了有事自己干没事让他干的日子。
人靠衣装马靠鞍,换上一身中山装的骆锋英姿勃发,而经过整理打扮后的百千万居然隐约有一丝的仙风道骨,反倒是原本看上去最正常的沈游显得最为普通,除了皮囊略微好点,丢在大街上和普通小青年没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