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网游小说 > 半死不活的歌坛新秀 > 正文 第九十四章 论奥特曼打小怪兽的必然性
    “亏你还有点自知之明。”

    “不敢当,不敢当,多亏姐姐教育的好。”

    似乎这两位每次见面,都是一场1v1辩论赛。莫小沫7岁,华晴9岁的那年,她们第一次见面。那时候邱兰芝的事业才刚刚起步,莫小沫还在羡慕华晴身上的漂亮洋装。

    “姐姐,你的衣服真好看!”

    “衣服好不好看,要分穿在谁身上。”9岁的华晴语出惊人,有着不属于她那个年龄的……刻薄……

    “姐姐,我……”

    华晴斜眼了下这位穿着地摊货的表妹道:“有些事你羡慕不来。“

    第二次见面,莫小沫十三岁,因为要见表姐,记仇的她还惦记着第一次见面的场景,特地穿了小洋装。然后华晴仍然是一副我是公主,你个平民不要理我的语气:“穿再好的衣服,也透着一股酸腐气。”

    莫小沫与华晴的仇,算是结下了。

    二十岁,莫小沫已经穿得起任何她想穿的衣服,再次见到华晴,她已经是某名牌大学的硕博连读。

    莫小沫的姑父,指挥着莫城斟茶倒水,嘴里还讨着便宜:“所以说从小到大的生长环境很重要,就像我们小晴,前途光明!腹有诗书气自华,不像小沫,皮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