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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跟姐姐结婚的人,叫:
——李云哲。
这是王若馨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
因为现在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李云哲跟此案相关,所以还没有办法批准逮捕。
王若馨看了李云哲的资料,大学肄业,没有正式工作,上海本地人。
汪彭志看李云哲的长相,文文气气的,也不太像是会伤害人的家伙。一张国字脸,长得白白净净,虽然并不是很帅气,但是也算是能看得过去。
可能是因为姐姐王若蕾受伤的愿意,王若馨却觉得李云哲看着非常的匪气,一看就不像好人。
两个人从表面资料也得不到更多的信息。
警察继续告诉他们,王若蕾和李云哲在结婚三年以后就离婚了,育有一子,叫李择远,今年8岁。
这让王若馨大跌眼镜。
————姐姐居然有个儿子!
————自己居然当小姨了!
————姐姐居然从来都没有提过孩子的事情!
王若馨正处在震惊中,就听到警察继续说:“你姐姐和姐夫两年前又复婚了,不过今年上半年又办了离婚手续。”
“啊?警察你确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