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那张纸后来也没有保存住,大概意识就是孩子不想要了。
当时大海神父做了很多,开始的第一个星期甚至登报寻找丢失孩子的父母。
但这种有计划的遗弃,找到了怕是父母也不会认回。
几位神父相互商议过后,选择了用教会的存款买奶粉喂养我。
开始还是全程寄养在大海神父家,但是大海神父渐渐也有了自己的家庭。
就提出了白天托在教堂,晚上五个神父每个人分担一天。而周五开始的周末,就寄养于大海神父家。
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看着一个个比我小的孩子都离开了基督教堂不再回来。
而我越长越大却从未离开,我的名字叫路桥。
并不是因为那张纸条上写着什么,只是因为这间教堂在台州。
是台州的一个行政区,路桥区的路桥就成了我的名字。
我没有户口,甚至没有身份。
只有一张后来在公安局申请的送养表格和几页类似于身份的复印件。
我全身上下唯一的证明,只有一张无犯罪证明。
因此我无法读书,教堂的存款也只能勉强维持我的衣食住行。还必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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