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把版权也转让给他们。
这就导致了一个状况,那就是一些财大气粗的人和公司,会选择词曲编曲版权全都要!
而当这些权利都归属到某个个人或者公司旗下后,就意味着,只有他们有权利对这些作品,进行使用、传播、修改等了。
原作者们,则完全无权过问。
更悲哀的是,尽管法律规定,作者的署名权无法转让。
可实际上,很多底层音乐从业者,现在连署名权都不配拥有。
当下,很多所谓的创作歌手写的歌,词曲编曲,写的都是歌手自己的名字,可实际上真是那些歌手写的吗?
不见得。
多的是请枪手,或者从别人那买来的。
幕后如此,台前也不好过。
最近几年,歌坛出现了一种以前很难有的情况,那就是一旦某个歌手,离开了所在公司,那连以前的歌,都不能唱了。
毕竟,除了署名权之外,各方各面的所有权利,都集中在了公司手上。
你一个歌手,一旦要离开公司,基本等于净身出户。
哪怕那些歌,是歌手自己写的。
换言之,现在的歌手,很大程度上,就是公司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