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茵投资收到各种各样的要求,就连以前已经签好合同的农户也开始“反悔”了。)
对于已经签好合同的“农户”,蓝茵投资当然不能再给额外的补偿了,否则拆迁工作没完没了了,这个时候,政fǔ的强势部‘门’出来了,“威胁”那些已经签好合同的农户,白底黑字红手印,不要再惹事了,再惹事就犯法了,就要坐牢!
华夏的普通老百姓,特别是农民,最不愿意和“公家人”打‘交’待,这么一威胁,果然已经签了合同的大多农户慢慢平静了下来。
政fǔ和蓝茵投资给出了解决方案,剩下没有谈拢的40%的农户,一家家来,但有原则,比如:一,地里、水里长的或者生的,比如大棚的蔬菜啊,鱼啊,‘药’材啊,不能以它们未来的价值作为赔偿依据,比如说,某家的大棚今年投资了5000块,已经过了4个月了,2个月后可以有1万块的收成,这一家就不能以1万块作为赔偿依据,蓝茵投资只赔偿5000块以及去年江东省农民年平均收入的三分之一,相当于4个月的误工费。又比如,某家的鱼池,投资了50万下去,忙了两年,还有10万块的成本没有赚回来,蓝茵投资可以补偿剩下的10万块,以及两年4个月的江东省农民平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