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背上还背着个小家伙,那小家伙明显是混血儿,同时具备了黄种人的黑发与白种人的高鼻梁,眼睛如同邓肯一般,湛蓝如海。
这是邓肯与他的土人老婆生下的儿子,他在威尼斯时原先也有妻子,却始终未曾有子,故此,他对这个儿子爱若至宝,才两岁便带在身上四处乱跑了。
随着在淡水时日渐久,他也算是看明白了方有财的处境,表面上的尊敬自然不会少,可有些时候免不了要顶两句嘴。若他不曾将儿子背在身上,少不得又要吃方有财的老脚,但背着孩子,方有财又是个极喜孩童的性子,怕他躲闪之时摔着孩子,脚便伸不出去了。
“外头风如此之大,你却将小马可带出来!”方有财没有踢邓肯,却将那孩子自他背上的搭兜里抱了出来,脸上笑得如同菊花一般:“小马克,叫爷爷叫爷爷!”
小马可喷了他一脸口水,看得邓肯哈哈大笑,方有财也不着恼。
“大管家,四娘子下船了。”阿茅眼尖,大声叫道。
方有财将孩子还给邓肯,这才想起自己方要要吩咐他的话,瞪了他一眼道:“你这小子整日就知偷奸耍懒,四娘子房间的彩玻璃可曾装饰好?”
“放心放心,我还想给我家小马克挣下一份家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