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好畏惧的。
正好,省得俺以后另掏钱买地皮盖房子。
那天晚上,俺趴在兰妹妹的坟前睡了一个晚上,算是对她的一点点补偿吧。虽然她并不能真正得到,但起码俺的内心要好过一些。
这样说来,补偿不是给她的,而是给俺自己的。
岳父大人生前喜欢喝酒,俺买了两大坛撒在他的坟四周,算是尽一尽孝道,略表心意。
天还没亮,当地的老支书就急匆匆地找到俺说要跟俺商量遗产继承的事儿。
原来高家还有没有解决的继承问题。
根据当地的法律,一共有四家的财产需要俺老猪继承,其中一家是岳父大人,因为每个人都不愿意接手带妖气的财物,所以直到现在那些地产都还是写在高老爷的名下。本来俺没有出现在他们家族的家谱上,但既然史书有记载能证明俺当初确实是跟兰妹妹有过一个孩子,那么在法律上俺是有权继承的。另外三家都是远房的亲戚,有年代比较远的,也有近代的。
隔了这么远的亲戚都还能继承到,可以想象高家的香火向来都不怎么兴旺。
事实也正是如此,当年高老爷跟岳母大人一连要了三个都没有盼来个儿子。他们这还是算好的,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