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丁冬本人,也在那件事过后销声匿迹。所有人都相信她是畏罪潜逃,偷了镯子卖了个好价钱。
只有丁冬自己知道,那镯子她见都没见过长什么样,更别说偷了。
认识封承煜的时候她已经收手一年多了。偷盗并不是什么会上瘾的事情,她本身就对这种事情有所抗拒。说来可笑,上次她走投无路偷了封承煜的表,是认识封承煜之后,第一次犯事。
可是,没有人相信她,就连封承煜在得知她曾经竟然有那样不堪的过去之后,也是一脸震惊地看着她。
那时候她看着封承煜的脸,突然就明白,为什么黎蔓的镯子好巧不巧就在这时候丢了。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她必须是一个作奸犯科上不得台面的小偷,这样,她才能名正言顺地接受众人的指责,才能名正言顺地“畏罪潜逃”。他们想要的,无非就是她离开封承煜。
他们觉得她不配。
见丁冬久久没有说话,黎蔓又开口道:“我知道承煜和你之间有约定,一个出钱一个出力,很正常。我只是想奉劝你,你不要想着能借这个机会和承煜攀上关系。无论你现在变了多少,还是不是以前那个黄毛丫头,你在我心里,永远都配不上我儿子。他和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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