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算是最安乐死的。
第三种,待在医院等死,有吗啡等止痛药物,相比于第一种,痛苦少点,相比于第二种,活的更久点。
人都有求生欲,死亡是大恐惧。
明知上手术台九成五会死亡,不到万不得已,谁又不想多活一段时间呢?
换成任何人,多半都会选择第二种。
但正如克里斯蒂娜说的,第二种选择就是在浪费医疗资源,病床、各种检查、药物等等资源。
以米国资本逐利的特性,怎么可能允许这种浪费行为?
因此这么做是不合法也不合规的。
大部分人根本享受不到这个待遇。
胰腺癌老护士在这座医院待了一辈子,医院里工作的人上上下下都是老熟人。
外科主任不说,主治医生不说,住院医不说,护士不说,都正正经经的当老护士是要做胰腺切除术,为她做了一套检查又一套检查,直到拖到她自然死亡。
这就是属于规定范围内的最大人情了。
就算曝光,也没什么大问题。
而且,谁敢曝光?
除非她不想混了!
都是医护人员,胰腺癌老护士的今天有可能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