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便有人提出,既然回流的东西代价如此的高昂,为什么不大力发展我国本土的文物保护呢?
事实上,华夏每年的出土文物大大的高出回流文物数量,特别是大河大江流域地区,很多普通农民会在一些偶然的机会下挖出一些零散的文物。
但因为前面说了,文物法规定出土文物都是国家的,所以大量文物出土不敢上报相关部门,原因是给的酬劳可能连路费都不够,保不齐还会被当成朱老七的那样盗墓贼锒铛入狱。所以这其中的大多数文物都流落到了古玩市场和众多收藏爱好者的手中,也就形成了民间文物远远大于国有收藏的现状。
但民间文物收藏人士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条件能妥善保管这些文物,大多数收藏爱好者过着紧衣缩食的生活,就是为了省吃俭用的买上一件自己心怡的藏品,他还哪有闲钱去给这些文物创造一个适宜的保存环境?时间一长,书画类文物或受潮或干裂,金属瓷器类文物锈蚀破损情况十分严重,甚至发生水淹过火等毁灭性的事故也时有发生,很多文物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
为了改善这种现象,保护这些失散在民间的文物,国家鼓励有条件的个人可以合法的开展集中收藏。于是,“私人博物馆”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