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唐正平从表姐那里得到了陈琳过生日的信息,为了给陈琳留下一个难忘的生日纪念,他也下了血本。
一大束玫瑰花花了七八百块钱,俏江南的一桌酒席花了三千多,口袋里装着一枚钻戒,虽然是碎钻,也花了五千多块钱,这些钱加起来,他不吃不喝俩月的工资。
唐正平很想的开。
如果今晚求婚成功,自己能娶到一位月薪好几万的媳妇儿,这点投入不值一提。
如果被拒,自己也顶多损失一束花,一顿饭钱。
花钱最多的钻戒,拒绝自己了肯定不会要,还能留着以后再用,也不算浪费。
本来,事情进展到陈琳出公司之前,一直很顺利,谁曾想半路里杀出个程咬金。
陈琳这位老板的背景,唐正平从表姐嘴里多多少少听说过一些。
陈琳在他的公司一个月赚五六万,她这个老板赚多少钱,就没数了。
而且,唐正平笃定,陈琳口中那个喜欢的人,十有八九是她这个老板。
年轻帅气,事业有成,长得跟郭富成似的,这样的老总,换做自己是女人,也抵挡不了他的诱惑。
狭路相逢勇者胜,虽然明知差距巨大,在自尊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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