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更能吸引读者。
好在从读者们的反馈来看,这种写法也很受欢迎。
书评区和twitter的目录条下,关于剧情的讨论简直热火朝天。
而更令王渐感到高兴的是,这些读者们还根据对角色喜爱程度的不同,自发凑到了一起。
于是,什么吸血鬼党、哈士奇党,甚至神经病女神党都纷纷成立了。
“爱吃大蒜的吸血鬼,绝对应该是第一女主!还有,一直丢钱的属性简直太搞笑了。”
“哈士奇才应该是男主的恋人,爱吃特辣墨西哥玉米卷的怪力女人,一直用板砖在保护男主呢!”
“哈士奇,你是在说来自加拿大的那个物种?你到底是不是美国人?”
“疯疯癫癫的女神,才是厉害的好嘛!”
王渐发现评论区里,大部分读者都在互相争论谁是女主,只有极少数人催作者更新。
而根据后台数据显示,这种情况下付费读者的人数,其实一点也不少。
嗯,这样吊着也不错!
王渐终于理解,原作者在最后才确定女主的苦心了。
得让读者们有事干不是?
他惬意的笑了笑,开始拿起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