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归田,作为一个大明的顺民,不再与朝廷为仇作对,不管他内心怎么想,或以后做何打算,至少表面上得亲口承诺,而李过和李来亨是与林某拼死力战之人,而且我林毅敢断言,如果放了他们父子,他们还是会与林某为仇作对,与朝廷对抗到底。田大统领,这能一样吗?”
田见秀一看自己偷换概念,以彼治彼这招不行,姓林的不就范,也不再多说。然后又拿出了第二套方案,把李自成的亲笔手书,拿了出来,呈给了林毅。
林毅一看,这是出自李自成之吗?写的还真不少,不过他名望这么大,这字写得实在不敢恭维。歪歪扭扭,跟自己写的字差远了。
虽然自己不是这个社会的,来到这个社会时间也不算长,抽时间才练了几天的毛笔字,但也比李自成写的强的多。
但是看得出来,李自成写得很认真,至少没有缺胳膊少腿的。
不过林毅知道这李自成从小当过和尚,后来又给地主放牛放羊,再然后就去当兵了,再后来就造反当贼了,居无定所,出没山林,有时候被官兵撵的无处可逃,哪有时间去读书练字呀?
就这样的字,估计还是他当驿卒时学的,要不然估计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这也不能怪他,那样的社会,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