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回到明末去当兵 > 正文 第337章 锦州之战(4)

    来到北门外的战场,一个冲锋把满洲第一勇士鳌拜的人马冲了个七零八落,溃不成军。

    然后三雄战鳌拜,甘宝个小,如果不是蹦起来打,手中的铁扁担专攻敌将的下三盘,马腿人腿是他重点攻击的目标。

    现在咔嚓一扁担,他把鳌拜抽翻在地了。

    姜兴元跟他正好相反,生得高大威猛的这条汉子,手中的大铁锹专门招呼人的脑袋。他跟甘宝联合作战的时候,取长补短,珠联璧合,巧夺天工。

    甘宝的扁担抽向鳌拜的时候,姜兴元的大铁锹也轮起来了,对着鳌拜的大秃脑袋扫了过来。

    鳌拜打仗有一个毛病,打急了就会脱衣服,越急越不能取胜的时候,他越脱衣服,这可能为了表示他的悍不畏死吧。

    另外他的脑袋长得特别,首先是脑袋大,估计比徐锦江的脑袋要大上三圈。

    然后这颗脑袋呈卵圆形,加上营养也丰富,人也年轻,大秃脑袋剃的跟灯泡一样,若非上面有个金钱鼠尾的标志,在灯光下简直能当500瓦的电灯泡用了。

    现在鳌拜为了示狠,把头盔也扔了,上身光着个膀子,脑袋明光发亮,金钱鼠尾咬在嘴中,那种狠劲儿能够令人不寒而栗。

    姜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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