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很多,每天都有四五封。程一路一直搞不清楚,这些人为什么热衷于来信。中国的来信来访制度这些人也许不太懂,一级批转一级,最后除了非办不可的外,大都是打入冷宫。不是不办,而是领导精力都有限,谁能一天到晚为这些来信奔波?现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只要不是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来信也都是见怪不怪,见多不看了。
程一路有时一看信封,就知道写信的人。其实,来信的人也老是那么几个,像江跃进。他一一地翻过这些信,却看见一个用仁义县委办公室信封写的来信。一般情况下,这些来信都是不署地址的,更不用说直接署上仁义县委办公室,搞得像公文似的。他拆开信,里面的信纸依然是仁义县委办公室的信笺。这是一封揭发冯军的信,写信人在信中列举了冯军六条罪状,包括:非法转让矿山开采权,并从中收受贿赂;在县委搞一言堂;作风腐败;打击干部等。这些罪状,后面的几条是上访信的共同点,大部分上访信上都有。可是第一条,却是个可轻可重的罪名。
上访信上没有署真实姓名,只写了仁义县委一干部。
程一路放下信,他的第一个想法是给冯军打电话,但这个想法立即被他掐断了。这违背组织纪律,更违犯信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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