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精准一点当然最好,但是具体是打头还是打哪儿,包括用几发子弹都没有问题。
你只有活着才能计较这些,毕竟子弹才几个钱?
相比之下尼斯的手枪用的就有点刻板了,她是正规军事学院毕业的狙击手,使用手枪的时候一板一眼的很标准。
以她的手枪枪法当警察那是绰绰有余了,但是在战场混还差点意思。
不过她是狙击手,真的混到了被人摸到身边的地步,P90肯定比手枪要好使。
第一轮打完之后,就进入了第二轮的25米靶。
这次的靶子还是玻璃酒瓶,但是大家的选择开始出现了差异。
乔加依然选择用手枪射击,而卡曼则选择了AK74,尼斯选择了P90。
乔加依然是快速拔枪,快速射击,五发五中。
而卡曼就有意思了,老家伙把AK74端在腰间,连瞄都不瞄就扣动了扳机,两个三连发就把5个酒瓶给打碎了。
比乔加的速度都快,步枪的威力当然更猛!
尼斯中规中矩的用P90打了5发子弹,把五个目标给打碎了,虽然很稳也很准,但是从效果上来看她还是垫底的。
之后的射击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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