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有何权力去随意听从一个并不对合乐里具有决定权的外来人士,派遣武装巡捕拆毁一个名义上归属于另一人的房屋?”
诸多爱国青年和文人在知晓了事情的具体缘由过后,纷纷在各大报纸的各大板块上提出了自己的震心一问。其中,他们问得最多的便是工部局究竟有没有对合乐里进行拆迁的权力。
显然,合乐里所在的位置是租界。
租界虽然名义上仍旧是华夏的国土,但实际上已然是作为租借给洋人,使得洋人能够自己管理的自己的地方而存在。所以,租界是归洋人管的,这一点,无论是住在租界里的人,还是住在完全华界的人,都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洋人们管理租界的事物,向来是打着公平的旗号的。诸多文人和名流都选择了住在租界,所看重的便是租界的法令齐全,看重的是租界的管理稳定,看重的是租界里相对的公平。
然而,当强制拆迁一事明明白白的摆在各界人士的面前时,人们难免便会产生了一种被欺骗的厌恶和愤怒——
合乐里的所有权是归属那个华夏房主的,那个美国商人有什么权力向工部局请求拆迁?工部局有什么权力答应美国商人协助拆迁?武装巡捕有什么权力对合乐里的无